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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关于做好2015年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服务推广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4年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教〔2014〕200号)文件精神,2014年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专项资金已下达至各省(区、市)。其中,服务推广补助标准为每省(区、市)30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万元),此项经费主要用于省级图书馆统筹区域内市级图书馆开展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服务宣传和人才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明确2015年相关工作任务和经费用途,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将具体工作方案下发。各省级图书馆请于3月27日前,将本省(区、市)服务宣传和人才培训计划报送国家图书馆。

  服务宣传工作联系人:高馨
  联系电话:010-88545392
  邮箱: tggcxc@nlc.gov.cn
  人才培训工作联系人:汪静
  联系电话:010-88544639
  邮箱:tggcpx@nl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一: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2015服务推广工作方案
  附件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2015年省级图书馆服务推广工作任务
  附件三:服务宣传与人才培训计划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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