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告

关于开展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2013年度数字资源联合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图书馆:

  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快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意见》的部署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国家向每省下达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省级图书馆开展推广工程数字资源联合建设工作。按文化部要求,国家图书馆负责数字资源联合建设工作的牵头管理与组织实施。经文化部批准,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合作共建”和“合理共享”为原则,将各地区分散、异构的资源有效集中与整合,有重点的共建一批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类型丰富、组织有序的优秀数字资源库,使我国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和保障的整体水平得到跨越式提升。
  2013年重点开展自建资源元数据仓储建设、网络资源典藏专题库建设。

  二、建设主体
  联合建设的主体为国家图书馆与全国各省级公共图书馆,分工如下:
  1、各省级图书馆根据技术能力和省内资源特色,按照年度联合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数字资源联合建设;
  2、国家图书馆负责对数字资源联合建设项目进行统筹管理,提供标准规范支持与人员培训,主导联合建设资源的深度加工、整合等工作。

  三、建设内容
  1、元数据仓储
  构建本地区元数据仓储,并向推广工程提交不少于10000条元数据。
  所提交资源不包括已经在2012、2013年数字资源登记工作中经过登记的资源、本项目中所建设的政府信息资源、已纳入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征集项目的资源以及联合编目系统中的资源。
  2、网络资源典藏专题库
  全面采集本地区政府机构网站中的信息公开栏目下的信息,并基于政府平台进行编目,编目不少于12000条。

  四、共享机制
  推广工程享有联合建设资源的使用权。集中各地自建资源元数据,推动资源共知和统一揭示工作。
  承建馆对所承建资源享有所有权,通过推广工程服务平台或本馆服务平台使用联合建设资源。

  五、工作流程
  1、项目计划与报备
  各省级图书馆根据本地区的地域特点、资源及技术基础等条件选择本馆建设方案,填写并提交《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数字资源联合建设报备表(2013)》(见附件一)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寄送地址见报备表说明)。
  2、项目实施执行
  承建馆按照推广工程工作标准与规范(见附件二和附件三)开展本馆报备项目的建设工作,国家图书馆提供技术指导。
  3、资源提交验收
  承建馆通过指定方式提交资源成果和说明,国家图书馆组织专家对提交资源的内容、数据规范、数据量等进行验收。
  4、资源保存、整合与发布
  通过验收的元数据仓储资源由推广工程提供元数据检索服务,承建馆提供资源服务。
  通过验收的政府公开信息资源由推广工程提供集中服务,承建馆也可将本馆所建资源进行本地存储与服务。

  六、进度安排
  2014年1月15日前,承建馆启动项目建设并提交报备表。
  2014年6月30日前,承建馆完成报备内容建设并提交资源。
  2014年9月30日前,国家图书馆组织完成资源验收工作。

  附件1: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数字资源联合建设报备表
  附件2:元数据仓储建设元数据规范
  附件3:政府信息元数据标准

国家图书馆
2013年12月25日

京ICP备05014420号  国家图书馆版权所有